医学人文学院党委会议制度
为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和保障监督作用,进一步提高党委委员会会议质量,使党委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,根据上级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党委会议的成员由党委委员组成,必要时所属各支部书记可以列席会议,还可邀请学院分管领导出席指导。
二、党委会议每月召开一次。
三、党委会议由党委副书记主持。
四、党委会议的内容包括:
1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政策,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重要指示和决定。
2、研究审定党委的年度工作计划、总结和重要批示报告。
3、讨论研究党的基层组织建设、组织发展、思想政治工作、共青团、统战、工会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。
4、讨论研究党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。
5、按有关规定研究讨论表彰或奖励党组织和党员;按有关规定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法乱纪案件。
6、研究职工队伍建设的重要问题。
7、研究审定党委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。
8、其他需要议决的重要事项。
五、党委会议的议题,在充分调查研究、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委副书记提出,并由党委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与会人员。
六、党委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,做到充分发扬民主,进行正确集中。讨论问题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,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,赞成人数超过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。如遇意见分歧不能形成多数人意见时,可暂缓作出决定,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,下次会议再予表决,或请示上级领导决定。
七、遵守会议纪律,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出席,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。
八、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。凡党委委员员会议讨论的问题暂不宜公开的,必须自觉保守秘密,严禁将会议讨论情况向外传播。对泄密造成恶劣影响和不良后果的,将按党组织的有关法规追究责任,严肃处理。
九、党委要参与、支持、监督行政工作。
十、党委委员会议的情况,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作好记录,并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和按规定发出。
医学人文学院党委
2011.11